信用调解:提升企业履约意愿的新利器

信用调解是绿盾征信提出的一种新工作法,通过提升企业履约意愿,旨在化解合同纠纷,优化营商环境,该方法已在多地实施,并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闭环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重要支持。
来源:绿盾南康企业服务中心 | 来源:信用调解专题 | 发布时间: 2025-02-03 | 2424 次浏览 | 分享到:

解读“合同履约+信用调解”工作法

信用调解是绿盾征信首创的 “合同履约 + 信用调解” 工作法中的重要部分,它是指通过信用手段,提升企业履约意愿,以此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最终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目的的一种方式。目前该工作法已在多地落地,并与多地相关部门、机构建立违约信息共享机制,组建服务队伍,形成合同履约问题闭环解决方案。

信用调解相关法律法规

#《征信业管理条例》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月21日公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摘要:旨在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需遵守法规,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该条例为征信业规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利于形成信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社会经济主体信用行为。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6年5月30日印发并实施

摘要: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而制定。全面贯彻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通过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涵盖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以及构建协同机制等多方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1999年8月20日通过,2002年6月29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修订,修订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摘要:旨在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和促进,推动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就业等领域发挥更大效能。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20年7月5日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摘要: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而制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不得违约拖欠,违反条例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多部门联合

发布时间:2022年7月发布

摘要:聚焦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通过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诚信至上:信用调解的优势

将信用植入纠纷调解,优先采用信用调解方法,能够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同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局面。

‌绿盾征信的“信用催收”服务‌是一种针对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而开发的信用服务产品。该服务依托绿盾企业征信系统的“互联网+大数据库”平台,旨在帮助企业解决企业合同履约的资金回笼难题,保障委托企业的合法权益‌。

信用调解的目的

信用调解助力中小企业:及时支付、维护权益。绿盾征信首创“合同履约+信用调解”工作法,旨在通过信用手段,提升企业履约意愿,化解涉企的合同履约纠纷,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

信用调解动态

多地推广信用调解,共建诚信社会。目前该工作法已落地山东威海、河南焦作、安徽池州、陕西宝鸡、湖南长沙、内蒙古通辽等地市,并与多地发改部门、司法部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建立了违约信息共享机制,组建信用调解服务队伍,形成了合同履约问题闭环解决方案。

未来,绿盾征信将继续立心于“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和“信用赋能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合规建设,提升创新引领能力,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积极探索和实践。

【信用调解案例】

据信用中国(河南孟州)官方网站报道摘要。

“非常感谢调委会帮我追回货款,这下心里踏实了!”冯某激动地说道。2024年5月6日,冯某因粟某欠其6.2万元货款,一直催要无果,向商丘市虞城县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了信用调解申请。该委负责人苗红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信用调解员开展工作。工作人员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从情、理、法多角度开展工作,向其讲明失信给自己和家庭成员带来的不利因素。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信用调解员的见证下履行还款手续,一起“拉扯”近一年的货款纠纷案就此化解。据了解,该委自成立以来,先后立案598起,其中成功收回560起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六千余万元。

原文链接:河南商丘:“信用+调解”为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打开新思路

相关信息:山东省优秀案例|滕州市信用协会:企业信用纠纷调解

本文于2025年2月3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