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康家具采购节,价格行为新规速递

2025年3月5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5年南康家具春季采购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该文件旨在提醒市场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价格行为合规,促进公平竞争。
来源:绿盾南康企业服务中心 | 来源:采购节专题 | 发布时间 :2025-03-15 | 31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注!南康家具春季采购节价格行为规范提示

2025年3月5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关于2025年南康家具春季采购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本文对该告诫书核心内容进行摘要,以便市场主体精准把握合规经营重点要求。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8日-20日

二、核心监管要求

(一)价格行为准则

1.禁止哄抬物价:不得在成本未显著增加时大幅提价

2.明码标价规范:

-需完整标注商品/服务的品名、规格、价格、举报电话(12315)

-线上预订需严格履约,禁止单方面毁约

3.收费行为规范:

-禁止价外收费及附加费用(如包厢费、开瓶费)

-餐饮行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需明码标价

(二)促销活动规范

1.宣传用语规范:

-禁用模糊限时表述(如"随时结束""最后一波")

-禁止虚假折扣(如虚构原价、临时抬价后打折)

2.促销行为规范:

-不得谎称政府定价/指导价

-赠品需明示品名、数量及质量信息

-禁止诱导性宣传(如制造紧张气氛、虚假销量)

(三)商业宣传规范

1.禁止虚假宣传商品性能、销量、荣誉等信息

2.使用专利/荣誉宣传需提供清晰证明文件

3.不得进行误导性比价(如无依据的"市场最低价")

三、重点监管领域

餐饮服务、宾馆酒店、家具销售等行业

四、行业自律要求

1.禁止行业协会组织串通涨价、联合操纵市场

2.各经营主体需开展自查自纠,即时整改违规行为

五、违规处罚措施

1.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20万-2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执照)

2.违反《价格法》:

-没收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警告并处罚款)

3.严重违规将公开曝光

以上赣州南康市场监管局:春季采购节价格行为规范来袭,原文可百度搜索南康市场监管发布的《2025南康家具春季采购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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