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南康家具春季采购节价格行为规范提示
2025年3月5日,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关于2025年南康家具春季采购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本文对该告诫书核心内容进行摘要,以便市场主体精准把握合规经营重点要求。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8日-20日
二、核心监管要求
(一)价格行为准则
1.禁止哄抬物价:不得在成本未显著增加时大幅提价
2.明码标价规范:
-需完整标注商品/服务的品名、规格、价格、举报电话(12315)
-线上预订需严格履约,禁止单方面毁约
3.收费行为规范:
-禁止价外收费及附加费用(如包厢费、开瓶费)
-餐饮行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需明码标价
(二)促销活动规范
1.宣传用语规范:
-禁用模糊限时表述(如"随时结束""最后一波")
-禁止虚假折扣(如虚构原价、临时抬价后打折)
2.促销行为规范:
-不得谎称政府定价/指导价
-赠品需明示品名、数量及质量信息
-禁止诱导性宣传(如制造紧张气氛、虚假销量)
(三)商业宣传规范
1.禁止虚假宣传商品性能、销量、荣誉等信息
2.使用专利/荣誉宣传需提供清晰证明文件
3.不得进行误导性比价(如无依据的"市场最低价")
三、重点监管领域
餐饮服务、宾馆酒店、家具销售等行业
四、行业自律要求
1.禁止行业协会组织串通涨价、联合操纵市场
2.各经营主体需开展自查自纠,即时整改违规行为
五、违规处罚措施
1.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20万-2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执照)
2.违反《价格法》:
-没收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警告并处罚款)
3.严重违规将公开曝光
以上赣州南康市场监管局:春季采购节价格行为规范来袭,原文可百度搜索南康市场监管发布的《2025南康家具春季采购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